日前,市农业局和财政局有关人员对我市引进到上杭中海拔地区试种的雪莲果进行测产验收,扣除直接成本,亩获利3749元。这表明我市中海拔地区试种雪莲果获成功,可以推广种植。
雪莲果别名亚贡、菊薯、地参果等,是一种高价值、高营养凉补食品,可药食两用。雪莲果原产南美洲安第斯山,引入我国后主要种植于1000米以上的高海拔地区。今年4月,市农产品市场协会组织引进雪莲果在海拔700-900米不等的古田镇金湖村、吴地村、五龙村进行试种,11月下旬进行测产验收,高亩产和高优质率表明我市中海拔地区也适合雪莲果生长。
目前我市初步打算由市农产品市场协会牵头,采取“协会+农户”,统一引种、管理、收购、销售的形式推广种植雪莲果。 (林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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