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食品,10月8日,新疆博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达勒特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八十九团60余家个体经营者食品质量进行了检查。 博乐市工商局狠抓辖区食品经营质量,制定并下发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等七项自律制度,与个体经营户签定了《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书》,形成了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检查小组深入到该团个体商户,主要对食品包装、过期食品、掺杂掺假及以次充好食品、伪造名优标志食品等进行了检查,同时还检查了个体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小组认为八十九团个体食品经营者能够执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营造了和谐的消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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